待教務處課務組共同考試教室協調後更新公告:113學年第 2 學期 期中考如下
- 考場安排
- 衝堂考試課堂請假名單
- 衝堂考試名單
2025/03/05公告 期中考評實施要點,相關資訊如下:
一、 112 學年度起,期中考及期末考由授課教師自行於課堂考試,不另行安排考程及梅花座考試。由於本院「會計學」、「經濟學」及「統計學」三門核心課程採取共同教學進度、統一用書、共同評核方式等規範,考量成績評比之公平性,上述課程仍維持共同會考。
二、 共同會考時段如下,教室將於考前另行通知。
期末考:
大一 會計學(會計系除外) 114 年 4 月 14 日(一) 17:30~19:30
大一 經濟學 114 年 4 月 16 日(三) 17:10~18:30
大二 統計學 114 年 4 月 18 日(五) 12:30~13:50
所示,已不再受理學生申辦考試假,也不再處理期中成績比例挪移事宜,因此共同核心課程期中考及期末考之「補考」以及成績評定,將由授課老師自行處理。
備註:考試時間開始 15 分鐘後不得入場考試。須攜帶學生證以利查驗。考試時間開始後 20分鐘方得繳卷,繳卷後應立即離開試場,避免在試場外交談。
三、 共同會考請假方式及成績計算:
1. 依教務處公告,學生因故未能參與教師指定的學習評量考試時,不再有考試假申請與核准的程序,相關補考做法由教師與學生約定舉行,但仍需遵守成績上傳的時程規定。
2. 共同會考請假請學生自行向授課老師請假,並協商補考時間。補考成績之評定由授課老師全權處理。
四、 其他
1. 考試時應將手機關機或轉為震動,並放置於書包內,不得放置於桌面。
2. 考試時間因跨中午用餐時段,如因飢餓想要飲食,可於考試前先向監考老師說明,在不影響他人考試的狀況用簡單用餐。請注意,請
儘量準備麵包、堅果等較無氣味的食物,避免雞排、泡麵、臭豆腐等物品。